遊客:  註冊 | 登錄 | 幫助





標題: 會計師公會花300萬火併譚香文,聘兩大狀打官司,招部份會員不滿
  牛丸     Rank: 3
青出藍 (牛柏葉)
性別 保密
UID 174

精華 0
帖子 1836
積分 256   詳情

閱讀權限 40
註冊 2006-6-25
來自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07-7-16 06:50 PM  資料  個人空間  短訊  加為好友  添加 牛丸 為MSN好友 通過MSN和 牛丸 交談
會計師公會花300萬火併譚香文,聘兩大狀打官司,招部份會員不滿

會 計 師 公 會 花 300 萬 火 併 譚 香 文
聘 兩 大 狀 打 官 司   招 部 份 會 員 不 滿

【本 報 訊 】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為 應 付 與 立 法 會 會 計 界 代 表 譚 香 文 的 司 法 覆 核 案 件 , 特 別聘 用 了 英 國 御 用 大 狀 、 曾 經 提 供 書 面 意 見 力 撐 23 條 立 法 的 David Pannick ( 彭 力克 ) , 及 香 港 資 深 大 律 師 Joanthan Harris ( 夏 利 士 ) 為 代 表 律 師 , 但 此 舉 引 來 不少 會 員 不 滿 。 有 會 員 向 本 報 投 訴 , 公 會 未 有 諮 詢 會 員 , 即 動 用 或 近 300 萬 元 費 用 聘用 大 狀 處 理 案 件 , 完 全 不 符 成 本 效 益 , 擔 心 一 旦 官 司 敗 訴 , 高 達 500 萬 的 堂 費 會 完全 轉 嫁 到 會 員 身 上 。   記 者 : 許 偉 賢   莊 曉 陽

公會 去 年 拒 絕 為 立 法 會 業 界 代 表 、 公 民 黨 譚 香 文 郵 寄 選 民 通 訊 , 譚 香 文 最 終 向 高 等 法院 提 出 司 法 覆 核 , 指 公 會 此 舉 違 反 了 《 專 業 會 計 師 條 例 》 第 7 ( J ) 條 , 「 在 影 響會 計 師 專 業 的 專 業 利 益 的 任 何 事 宜 上 , 採 取 公 會 認 為 需 要 的 行 動 」 。 案 件 排 期 下 周二 及 三 聆 訊 。

御 用 大 狀 彭 力 克 來 港

公會 不 容 有 失 , 特 意 從 英 國 聘 請 御 用 大 狀 彭 力 克 來 港 , 夥 同 本 港 資 深 大 律 師 夏 利 士 庭上 作 戰 。 現 年 51 歲 的 彭 力 克 92 年 升 為 御 用 大 律 師 , 往 績 彪 炳 , 曾 經 代 表 英 女 皇 成功 禁 制 《 每 日 鏡 報 》 刊 登 其 起 居 生 活 。 他 曾 經 代 表 房 委 會 打 贏 了 公 屋 租 金 官 司 , 也曾 在 23 條 諮 詢 期 間 發 表 書 面 意 見 , 力 撐 23 條 符 合 人 權 。 48 歲 的 夏 利 士 去 年 升 任資 深 大 律 師 , 過 往 擅 於 主 理 商 業 及 公 司 法 。
譚 香 文 則 聘 用 了 前 大 律 師 公 會 主 席 戴 思 及 公 民 黨 成 員 、 年 輕 大 律 師 郭 榮 鏗 應 戰 。
有 會 計 界 人 士 估 計 , 公 會 聘 請 的 兩 位 大 狀 每 天 出 庭 費 合 共 高 達 100 萬 , 兩 天 聆 訊 加 上 其 他 行 政 費 或 高 達 300 萬 元 , 所 費 不 菲 , 也 因 此 惹 來 不 滿 。
有公 會 成 員 向 本 報 投 訴 , 指 公 會 不 應 在 未 經 諮 詢 會 員 情 況 下 動 用 巨 額 金 錢 聘 請 律 師 與譚 香 文 對 簿 公 堂 , 認 為 「 無 論 結 果 是 贏 或 輸 , 公 會 都 是 最 大 輸 家 。 贏 了 , 公 會 將 繼續 用 不 公 平 態 度 對 待 立 法 會 代 表 ; 輸 了 , 會 員 就 要 承 擔 由 公 會 理 事 一 個 錯 誤 決 定 而帶 來 的 沉 重 財 政 負 擔 。 總 之 , 會 員 都 是 受 害 者 。 」

一 旦 敗 訴 代 價 500 萬

另一 會 計 師 稱 , 一 旦 公 會 敗 訴 , 譚 香 文 的 近 200 萬 堂 費 , 同 時 要 由 公 會 支 付 , 換 言 之官 司 最 終 代 價 高 達 500 萬 , 擔 心 公 會 在 此 龐 大 財 政 壓 力 下 提 高 會 費 , 令 會 員 受 累 。
有 熟 悉 公 會 運 作 人 士 稱 , 公 會 董 事 局 由 會 員 票 選 出 來 , 即 已 得 到 會 員 授 權 作 出 重 要 決 定 , 會 員 應 當 明 白 , 並 非 所 有 事 項 都 必 須 事 先 諮 詢 會 員 意 向 。
但 本 報 昨 天 未 能 取 得 公 會 的 官 方 回 應 。 公 會 理 事 之 一 的 龔 耀 輝 表 示 , 不 會 對 事 件 評 論 。


香港就快好似美國lu,因為小小野而打官司,其實點解唔可以坐低傾?仲有點解以會計界出選的議員反被會計公會禁止宣傳及公佈業界消息..真怪..理應佢得到大部份同業的支持,應該唔會出現呢d事,唔通會計公會d話事人係唔支持佢?

頂部

  lamray     Rank: 3
青出藍
性別 保密
UID 265

精華 0
帖子 78
積分 168   詳情

閱讀權限 40
註冊 2006-6-27
來自
狀態 離線

 
 
 
 
發表於 2007-7-17 12:48 AM  資料  個人空間  短訊  加為好友 
不好意思,我不是有意挑錯,只是手痕在網上找了相關的新聞。
1. 看到司法覆核,証明這不是初審。
2. 公會主席當年爆冷輸給譚,後以公會資料是私隱,不便未詢問,就替譚發放資料。
3. 公會的決定,明顯沒有得到全部會員同意。

頂部



快速美言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5-3 01:20 AM

    Powered by Discuz!  © 2001-2007 Comsenz Inc.    Powered by VIMAS Technologies
Processed in 0.010847 second(s), 7 queries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LIPS Corner 新天藍 - Archi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