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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 03:31 PM Coolio
不睦40年 夫認誤殺妻 忍無可忍 33刀奪命

scary... :pn75:

[indent]【明報專訊】有精神問題的老翁與妻子不睦數十載,去年8月清早用早已購備的菜刀,從後狂斬妻子至少33刀至斃命。老翁指摘妻子刻薄待夫且不煮飯不洗碗,故明知殺人要坐監,也因忍了40年不能再忍而施襲。他昨日承認誤殺罪,押後判刑。

[b]老人癡呆 求判醫院令[/b]

瘦削的79歲被告吳國源,獲精神科醫生評估他因老人癡呆而出現「腦部前額葉徵狀」,無法整理情緒,昨日他獲控方同意,由謀殺罪改承認減責下誤殺罪,法官押後至9月14日判刑。辯方指其徵狀無法治癒,最佳選擇是判處醫院令。

案情指出,去年8月8日早上8時45分,被告自將軍澳    寶林村住所致電報警,稱「斬死咗老婆」,想警方拘捕他坐牢。警方到場後證實其妻身中多刀當場死亡,被告向警方表示,數月前從上海    街著名刀莊陳枝記購買鋒利菜刀,用報紙包好藏於櫃內打算斬死小他10歲的妻子蘇婉儀。

當日早上,其妻正於大廳進食,他取出菜刀,從後斬向妻子頸部令她倒地,再不斷斬她的頭顱及手;逞兇後被告上廁所、喝水再致電其中一兒子後,才報警投案,他指行兇後很疲累,只換了一條短褲等警方到場。

[b]為生果金 哭跪妻子[/b]

被告向警方表示,與妻子1964年結婚後關係一直惡劣,妻子囉嗦且從不欣賞他,還說他醜陋,生病亦不照顧他。他甚至指兩人得以育有3子女,全因他當年霸王硬上弓而已。被告又詳列夫妻「恩怨」,指97年他申請生果金時,又跪又哭其妻才肯提供銀行戶口證明;平日妻子不煮飯,只會看電視,結果他要煮飯兼洗碗,幾年前他一怒之下,直接買電飯煲回家,只為自己與長子煮飯。被告指已忍無可忍,失眠3至4年,事發前一周甚至無法入睡,他明知殺人要坐監,但積恨多時,故不惜一切行兇。[/indent]

2010-9-2 04:37 AM mpiipm
如果你係法官﹐你會點判?開個盤口:pn28:

2010-9-2 07:49 AM Coolio
回復 #2 mpiipm 的帖子

a crime is a crime...regardless of how the old man was being treated "not so nicely"...so we were told. :pn08: :pn28:

2010-9-2 12:18 PM mpiipm
Pick one:

1.判處醫院令
2.判刑但緩刑
3.半年至兩年
4.兩年至五年
5.五年至十年
6.十年以上

2010-9-2 03:21 PM Coolio
if i were the judge:

6.十年以上

2010-9-2 10:55 PM mpiipm
法理上佢絕對有預謀有動機﹐唔係一時衝動而行兇﹐就算他心理上據辯方所講‘因老
人癡呆而出現「腦部前額葉徵狀」,無法整理情緒,’判他終身也不為過。但佢年
紀咁大﹐又法官又俾佢認輕既誤殺﹐加上佢話‘忍了40年’搏同情﹐個人認為 4.坐二
至五年 機會很大。:pn14:

2010-9-3 11:10 AM Coolio
hmm...don't know enough about the law to comment on that.

i just picked the max penalty out of the 5 since it's a murder case. :pn04:

2010-9-7 08:52 AM super-hing
年輕時咁有火都忍到, 無理由到老先頂唔順...0.0


誤殺又點會成立!? 斬左33刀都叫"誤殺" !?

2010-9-8 01:10 PM ultraegg
呢個 post 前有時間覆, 今晚開始正常返, 係一個遲黎的回應 :P

如果句句屬實, 忍40年真係能人所不能 :pn08: 但奇怪的一點係申請生果金, 應該對大家都有好處啦, 點解其妻唔肯提供銀行戶口證明呢? 再者失眠3至4年,事發前一周甚至無法入睡, 咁應該一早要睇精神科啦, 又會無社工跟進?

成件事我覺得係有預謀, 一早已計劃好晒, 絕對唔係一時沖動, 當然, 精神科醫生的報告可以寫成為精神病的一類, 但起碼都要判誤殺啦, 但對一位80歲的老人, 好可能只判 5 ~ 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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